Warning: Undefined variable $class in /home3/myrunners/public_html/itudia.com/share/wp-content/themes/sim/header.php on line 25
class="post-template-default single single-post postid-20344 single-format-standard">
大马时事 国际天地 影视世界 娱乐八卦 心理测验 生活小贴士 宇宙探秘 脑洞知识 揭秘历史 人生励志 爆点科技 其他

非法土地想要捍卫权益,执法不当还是正义的吗?

Posted on Friday, July 16th, 2021 and under 大马时事.
Warning: Undefined variable $before in /home3/myrunners/public_html/itudia.com/share/wp-content/themes/sim/single.php on line 19

Warning: Undefined variable $sep in /home3/myrunners/public_html/itudia.com/share/wp-content/themes/sim/single.php on line 19

Warning: Undefined variable $after in /home3/myrunners/public_html/itudia.com/share/wp-content/themes/sim/single.php on line 19
Tags:

這些都是我準備的Youtube稿,昨天遭到網民大量的攻擊和舉報導致下架。同時我們也收到了警告,不准我們上傳這系列影片,並恐嚇會報皇家警察調查。我也不想讓值日生惹上任何事情,不會再次上傳影片。
更新:⚠️目前已經在重新錄制最新的影片。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訂閱:自由的囚鳥
https://youtube.com/channel/UCrXPOyfWNo9y32TJdVynOlQ

這收集資料耗很久時間的稿,單獨製作成影片都是長達30分鐘。更別說還要後制、字幕等等。昨日,心血一切化為烏有。也許你的立場與我不一樣,但是用舉報的方式強迫下架,是危害了言論自由。企圖用可恥的手段進行打壓,但我依然會堅持我的立場,既然不能發影片就發佈文字吧!
________
||我捍衛我的言論自由||
||有本事的人當面討論||
||沒本事才搞小動作||
—————————
主题:非法土地想要捍卫权益,执法不当还是正义的吗?
标题:非法的正义,正义的违法。
副标题:這影片不討論農民的合法性,而是另個角度看其他的問題。

大家在高喊違法不是正義的時候,是不是忘了對立面其實也在違法呢?

前首相納吉也承認是他一手把貓山王揚名海外,難道不知道貓山王種植地不合法嗎?一邊在默許種植榴蓮,卻一邊指責不合法,根本就是在等待時機成熟收割成果。

2020年9月14日有約五十位來自勞勿的無地契榴蓮農民從早上開始就不停被反貪會的人上門或致電尋人,發出傳票,要他們分階段到反貪會錄取口供。農民申請土地合法化多年,卻在財團收購之後不斷進行調查,令人質疑是否不斷在製造白色恐怖。彭亨州政府在2020年8月24日答應將會暫緩在勞勿非法芭執法,但是25日卻突然在雙溪查力的非法芭入口處設立路障,阻止農民進入芭地,不允許他們進入自己的榴蓮園工作。在現場駐守的警察更大聲吆喝,恫言如果農民不與警方合作,警方便會援引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即妨礙警方執法來進行逮捕。警方過後更驅散當地農民至路障之外。

後來在2020年8月28日,農民終於取得了第一次小勝利高等法院下令暫停一切形式的執法行動和驅逐,直到2020年10月28日。

在2020年10月28日關丹高庭12月9日裁定發出准令,允許榴蓮農民入閘進行司法審核。直到12月9日以前,執法當局不得進入農民的榴蓮芭地也不能驅逐榴蓮芭主。 最後在關丹高庭今天再度展延裁決到12月23號,結果司法審核申請遭拒。12月30日,農民就接獲紅色警告信,指雙溪吉流附近的榴蓮芭污染河水,農民必須在2021年1月4日撤離。農民希望當局能提供證據。如果屬實農民也願意清除雙溪吉流附近50米的榴蓮樹。

在1月5日,執法當局三輛四驅車駛進雙溪查力(RPS Sungai Chalit)重組村,車牌故意用黑色膠帶遮著車牌號碼,車鏡也沒有張貼任何路稅,警方衣服沒有編號,部分是身穿便服。執法單位甚至還率領持有槍械的軍警人員來施壓農民!在還沒獲得暫緩令的時候,執法人員是有權驅趕農民,但是問題是執法當局車牌用黑膠帶遮住車牌、沒有路稅、警方衣服沒有編號,這已經是犯法的行為,甚至牽涉濫權。警方知法犯法的行為卻得不到重視?就在千鈞一髮之時,農民獲得上訴庭頒布暫緩令,阻止彭亨州政府,土地局,森林局,pkpp和彭亨皇家榴蓮驅趕農民。上訴庭擇定7月21日過堂。

所有訴訟人在這段期間,依然獲得上訴庭庭令的保障,可以自由進出榴蓮園,州政府、地方政府、森林局和財團不能驅趕農民。

但是在7月3日九點大約十輛彭亨州森林局的車輛在警方鎮暴隊護航下,闖入都賴無地契榴蓮園,設置路障,用鎮暴隊擋住出入口,阻止農民進去拾榴蓮。來自勞勿縣六個新村(都賴新村、雙溪只登新村、生利新村、雙溪蘭新村、雙溪查力、雙溪吉流新村)的204名農民在今年1月5日獲得上訴庭頒布庭令,保障他們在上訴庭審訊該案件期間,依然可以如常進入榴蓮園作息,並指示勞勿土地局、彭亨州森林局、彭亨州政府、彭亨州執法單位、彭亨州農業發展局、彭亨皇家榴蓮集團不能阻止農民進入榴蓮園或摧毀榴蓮樹。

然而執法地點是勞勿都賴新村,上訴庭頒布庭令保障的範圍。州政府官員的逮捕行動有藐視法庭的嫌疑。庭令在7月21日就到期的情況下,執法人員為何急在一時採取行動呢?榴蓮收成的時間是在6月到8月,是否是刻意安排這時間點以要挾的方式讓農民無法收成而妥協合約。警方逮捕了18位農民,《1984國家森林法令》第47條文(擅闖森林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罰款最高1萬令吉或監禁最高3年,或兩者兼施。以及《刑事法典》第186條文(妨礙警方執法罪)一旦罪成,可被判最高坐牢兩年或罰款1萬令吉,或兩者兼施。

警方逮捕的18名農民,其中一人僅17歲。根據《兒童保護法令》,警方並沒有通知福利局和家長,違反執法程序。

榴蓮園糾紛是否只是華人?不是,除了華人之外,還有馬來人。但是執法人員卻只逮捕華人,是否刻意營造出華人霸佔了榴蓮園的形象,讓大眾導向種族糾紛?我們發現到在華人群中,大家認為是政府在欺負華人,而在馬來群中被認為華人是搶奪了國家資源。馬來西亞最不能提及的是什麼?就是宗教和種族(還有一個R,請讀者自行猜想)。當這兩個東西被提及的時候連歷史或法律都必須讓路。彭亨州務大臣拿督斯里旺羅斯迪就在facebook發文說向上天祈求賜予執法官員力量,以繼續捍衛彭亨土地,避免被人非法入侵。大家可以發現到當宗教的言論出現的時候,我們不能質疑或攻擊。因為在馬來西亞種族和宗教是最好的保護傘。

在各階段中農民多次公開表明願與州政府合作來達到雙贏方案,但是一直沒有看見有任何溝通的餘地。森林局長更要在一個月內摧毀101公頃,並在範圍內巡邏和逮捕範圍內的農民。

我們更要注意的是這本來是歷史文件合法性的糾紛,卻演變成種族糾紛。警方在榴蓮園中無數次知法犯法卻一再被模糊焦點,我們團隊更想知道的是,為何執法人員可以肆無忌憚的犯法?所謂的三權分立,立法、行政和司法三種國家權力分別由不同機關掌握,各自獨立行使、相互制約制衡。但是在這件事上我們看到的是執法人員可以遮擋車牌,沒有路稅,不在乎庭令,甚至不在乎兒童保護法令。撇開所有立場,馬來西亞人還能說執法人員是正義的嗎?
————————————————————————————
主题:政府譴責農民非法佔地污染環境,財團為了保障土地的安全而收購,而真相真的是如此嗎?

非法種植要從歷史的角度去看,為何榴蓮園目前是非法的,但是這種非法行為是合理的嗎?1974年12月,時當時的首相敦拉薩推介「青皮書計劃」、「青年土地計劃」等等,計劃鼓勵每位人民從事短期 園藝或務農工作,或專業務農,如種植果樹、經營奶牛場或養魚,增加糧食供應,改善農村貧困的生活,以讓人民有對抗馬共的資本。而這些榴蓮園的農民就是在這不完善計劃下的受害者,勞勿非法芭地的農民部分人還保留了文件證明當年曾經繳地稅和申請合法種植,如果是想要非法佔有政府地的話,理應會不敢張揚,又怎麼會繳地稅和申請合法種植呢?彭亨中華總商會會長丹斯里林錦勝在2018年指出,彭亨森林局局長經口頭上答應會獲得種植准證,可見彭亨森林局其實有意思讓非法種植的農民合法化。

勞勿的農民一直嘗試不同的農作物,從橡膠、油棕、椰子、香蕉、可可、到貓山王。雖然說青皮書計劃中註明是「短期耕種」,但是隨著時間的演變,當初獲得合法土地參與青皮書計劃的農民。至今也跟當初種不一樣的農作物了。更改農作物的確需要通知政府,但是大家都知道農民沒有獲得合法擁有權,農民要向哪個部門申請更改農作物呢?

根據當今大馬的報導,彭亨州農業發展局(PKPP)的前身是彭亨農業發展局(LKPP),前村長莫哈末阿力表示在LKPP的號召下搬到勞勿並承諾會給他們土地。當初他們在其他地方搬過來負責觀察馬共在山中的動靜做政府耳目,政府答應給2-8英畝。因此他們要求合法地契兌現承諾,最初政府不同意,如果當初沒有承諾,我們不會進來這裡,這裡只有士兵而已。在70年代,馬共活躍時期還是一片森林。根據鄒宇暉議員的說法,LKPP承諾過給農民每人2-8英畝過來。多年申請只有部分村民只有部分獲得地契。PLPP的網站介紹,LKPP是在1969年的彭亨緊急狀態法成立,由於1970-1971發生大洪災,加上共產黨依然猖狂,LKPP負責推動水災重組村計劃以及安全重組村計劃。政府的公開數據也顯示雙溪查力重組村是1978年設立的安全重組村,參與者有128人,種植土地面積一欄卻顯示沒有土地。

勞勿的榴蓮生產帶給農民有不少的收入,但農民在沒有通知土地局的情況下擅自改河道讓居民有不少的問題。鄒宇暉就在2018年說道:由於勞勿市區大部分住戶都是飲用美律河的水,美律河是勞勿人的重要命脈,每日提供1650萬公升水源超過7600用戶(估計大約3萬人口)使用和飲用。一部分園主更為了引水進果園而擅自改河道。在遵循標準作業程序下,河流和農地之間完全沒有緩衝區,大雨後,農作物的農藥和泥漿將會污染美律河,污染的河水來到美律河濾水站,只要超過1000度NTU(污濁度),濾水站就必須關閉清洗濾水系統,否則而使用過量的化學藥物過濾超過1000度的污濁河水,將會危害人體的健康。在2015年水患,曾創下586小時沒有水供的最高紀錄。由於常常大雨後斷水,引起民怨矛頭指向政府。

前首相納吉就在2017年9月28日曾經自豪地說過,歸功於他說服中國領導人,讓榴蓮打入中國市場,使得原是低價品的本地果王榴蓮得以身價高漲。2019年5月中國政府正式批准進口大馬冷凍原粒帶殼榴槤,這時榴蓮商迎來了很大的商機,勞勿有關地區更是新加坡和中國遊客參與「榴蓮之旅」的熱門地點,英國衛報就在2018年的時候報導農民為了迎合遊客,山林遭到大舉砍伐改種榴槤,砍下的樹枝及樹幹被任意丟進河裡造成污染,也威脅原本棲息在樹林裡的馬來亞虎、熊、大象、犀鳥和靈長類動物生態。

農民並沒有迴避這些指控,承認在種植上或多或少都有污染水源的問題,也願意承擔責任。在2020年的時候,彭亨勞勿縣榴蓮農民和彭亨州都賴區州議員鄒宇暉就宣佈成立「勞勿貓山王農民合作社」願意繳交「環保費」解決水質污染和保育的問題,也願意付之前所欠下的地契。這樣一來大家指責的環境問題,本來可以和平、完美的解決。彭亨州政府不願意跟農民合作,而是交給「彭亨皇家榴蓮資源公司」去解決,政府官員說的環境保護,卻摧毀了農民在batu talam森林保留地的榴蓮,這導致影響了馬來亞虎、山豬、猴子、熊、大象、犀鳥和靈長類動物生態,也影響了水源問題。如果遇到大雨是很容易導致土崩的,雖然榴蓮樹不像原始森林樹維持生態,但是榴蓮樹依然有抓地力能穩住土壤。然而如今砍伐了全部樹砍完,無疑根本就是違背了環保的說法,環保根本就是政府的擋箭牌。

彭亨州政府應該兌現當年的諾言,即頒布2到8英畝耕種地予每戶重組村的128名參與者。然而,彭亨州政府並沒有讓農民獲得種植准證,而是將5357英畝土地租賃權及使用權頒發給由彭亨州農業發展局(PKPP)和「彭亨皇家榴蓮資源有限公司」(RPDR)聯營聯合成立「彭亨皇家榴蓮集團」(Royal Pahang Durian Group)。彭亨州農業發展局(PKPP)是政府法定機構,而「彭亨皇家榴蓮資源有限公司」(RPDR)是涉及彭亨皇室成員的私人企業。這家集團公司的主席是國家元首的女兒伊蔓阿妃贊(YAM Tengku Puteri Iman Afzan Al-Sultan Abdullah)。根據官方網站的記錄中除了有皇室成員之外,也有不少華人出任董事職位,Tan Cheng Huat、Lam Kar Keong和Cheah Siew Mun

用彭亨皇家榴蓮資源公司的正式官方名:Royal Pahang Durian Group,在大馬公司委員會(SSM)註冊賬號後查詢,我們也發現到的其他董事成員有Dato Albert Chang Si Fock、Dato Mohan Sinnathamby和Steven Mun Yung Kwun。

Mr. Tan Cheng Huat是雲頂種植的執行董事,也是Zelan的前董事兼陳成發建築的所有者。陳成發曾經為國家能源(TNB)建造了許多工人宿舍。 而Mr. Lam Kar Keong是澤蘭建築(Zelan Constructions)和澤蘭土地(Zelan Lands)的擁有者。

我們在榴蓮事件的新聞底下會發現,這場榴蓮園風波事件人民與政府的鬥爭演變成種族糾紛,由於大部分時候有華人出來代表發言,而協助農民的國會議員鄒宇暉和搶救貓山王聯盟主席鄭益清是個華人,由於執法人員都是馬來人,但是輿論就演變成種族的對立。開始有了種族對立的糾紛。其實我們仔細瞭解榴蓮園的農民不全是華人,也有馬來人受害者,而對抗的「彭亨皇家榴蓮資源公司」(Royal Pahang Durian Group)也並非全馬來人。目前演變成種族之間的鬥爭而不是針對榴蓮園的歷史、環保或執法問題。這是政客擅長用種族對立的手段,讓網民產生種族對立,激發人民的種族之間的仇恨,企圖模糊焦點。

鄒宇暉議員認為州政府應與無地契榴蓮芭主合作,而不是對付他們彭亨州政府既然已經決定租出這些「非法芭」。目前是讓農民必須通過「彭亨皇家榴蓮集團」才能合法化耕種榴蓮,為何不優先考慮批准予在當地已經耕種數十年的農民?所謂的非法芭,其實只是政府多年來不批准農民租地耕種所導致,今天彭亨州政府選擇租給財團,棄了貢獻龐大經濟予國家和勞勿的農民,就證明非法芭其實也可以合法化,如果州政府租給農民,農民也願意與州政府合作,並貢獻地稅和抽成予州政府。目前農民從包裝到出口早已經有完整的流程,在財團之前農民已經憑一己之力把貓山王的名氣打嚮,根本不需要財團協助就能完成,州政府又何必多此一舉呢?

大財團原本並非要驅趕農民,而是承諾農民可以在合法化後的榴蓮園繼續維持生計,由於財團無視收成前的付出,才會認為一粒榴蓮的成本只是值RM8,認為開出的條件已經非常優渥,而實際上對農民來說,這些條件實在是過於苛刻。無視農民前期榴槤幼苗成長至結出果實得10年的努力,農民也必須面對氣候變遷、市場需求波動等的問題。在之前貓山王還是默默無聞,並沒有現在那麼好價格,如今好不容易才有甜蜜期卻為他人作嫁衣。

在「搶救貓山王聯盟」提供的文件就說明,財團有權向農民收購所有榴槤、限制入芭、掌握銷售通路,收取土地租金等,為期30+30年合約讓農民感覺等同簽下賣身契。

不平等條約的細節有:

農民必須在2020年繳交1英畝(30棵成熟果樹)RM6000的地稅,如果你有10英畝榴蓮樹,就必須繳交RM6萬的地稅。
財團在2021和2022年,只以每公斤RM30令吉的定價向農民收購A果貓山王,遠低於市場的每公斤平均RM45的價格,但財團對外宣稱他們付給農民每公斤RM40,只不過他們須為農民繳交每公斤RM10的地稅,換言之,如果1英畝收成2000公斤,該地稅則為1英畝RM2萬,如果有10英畝,就要繳交RM20萬的地稅!但是當前彭亨州政府徵收的榴蓮地稅,也只不過是1英畝RM50左右,10英畝才不過RM500。

農民必須把所有果實都賣給財團,每年要有指定的產量,不能自由買賣,不能囤積果實,就算要拿回家給親友享用都不行,要進入芭場還要拿通行證,如果有一天棄芭不做,還要面對賠償的風險,這根本就是一張賣身契,所有的個人自由、財產和果實都被財團完全支配,農民徹徹底底變成財團的奴隸。

聯盟也表示,農民向來準備與州政府合作發展榴蓮工業,甚至願意繳還過去佔用土地的地稅予州政府,以及在未來除了繼續繳交地稅,也願意繳交榴蓮每公斤的抽成予州政府,以增加州政府的收入,以及作為保護環境和集水區的費用。
整個完整的合約文件我們會放在鏈接中讓大家仔細瞭解:
https://www.docdroid.net/dGYsmOS/rpd-scheme-pdf#page=10

州政府沒有完善的農耕土地政策,歷史脈絡中,究竟誰才食言在先呢?在法律上農民是非法的,但是非法難道一定是錯的嗎?我們先要釐清一件事,農民的不環保和土地是否合法是兩回事。農民之前污染了水源,我們必須譴責,甚至希望他們賠錢處理好自己的錯誤。我們可以簡單把問題推給「非法」農民,但是問題真的是應該這樣解決嗎?勞勿貓山王農民合作社籌委會也提出了四大原則方案:平等夥伴、自由買賣、合理地稅和環境保育。讓政府能解決非法榴蓮園的問題,把之前的地稅和未來地稅都交給政府,解決水源問題,並提交「環保稅」一起打造適合野生動物的環境。

讓農民在適合的地點獲得合法農耕地、榴槤收購價按市場定價(而不是以定價剝削)。這些政府擔憂的,針對的課題農民都是願意一起解決,但是為何政府讓我們看到的是權威政府?森林局說農民破壞環境,難道森林局砍伐了一萬五千的榴蓮樹不是破壞環境嗎?如果森林局真的關心環境問題,應該在榴蓮樹旁種植更適合的樹,等待茁壯的時候再移走榴蓮樹。相信森林局有更好的經驗,比農民更破壞森林根本就是自打嘴巴了。

所有的樹已經被砍伐了,這場抗爭就應該落幕了,為何農民還要持續抗爭?每一次的法律抗爭都是為了未來而努力,法律應該和必須接受挑戰的,抗爭不是為了現在而已,而是未來的有相同事情發生的時候,我們可以有更好的體制去解決問題。馬來西亞有許許多多的惡法,例如我們曾經參加過的非法集會bersih、性别歧视的377條文、導致貪污腐敗的1972年的官方機密法令等等的法律等著我們去挑戰。今天我們的關注的任何社會議題,未來都有可能成為馬來西亞法律的改革。

*由于视频呈现有点不一样,有部分内容会不断强调。

文很长,谢谢各位看官。

如果這篇可以幫到你,你可以透過轉發來鼓勵我,或者參與討論和打賞鼓勵我的書寫,金額多少絕不是問題。
拒絕任何形式抄襲,包括youtube。

不要拷貝文字分享 #善用轉發

Maybank支持:1580-6055-4318
paypal支持:
https://www.paypal.me/92malaysia
讓文字有價,你的支持讓囚鳥不再需要靠光合作維持寫作。
有任何問題、邀稿、業配、合作或者想法都歡迎私信我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