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丹中华学校”身份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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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官方文件对学校类型的定义
官方文件中,《教育法令》属教育事务最高法律。自独立以来,马来西亚国会先后通过《1957年教育法令》,《1961年教育法令》和《1996年教育法令》。一般惯例是新法令超越旧法令,一旦新法令通过,旧法令就自动作废,以避免一件事,法令有两种说法的情况。
就此原则而言,今时今日,《1996年教育法令》是权威,谈教育事务,必须依据《1996年教育法令》。《1957年教育法令》和《1961年教育法令》,只适用于学术论述的,没有法律効力。例如,《1961年教育法令》或许真有Independent 学校的说明,放在今天,这条法令已经作废,没有实际意义,更何况,今天“华文独中”的概念,根本就不能跟该法令对Independent学校的解释混为一谈。
《教育报告书》是另一份重要的教育文件。回顾马来西亚教育发展史,制订教育法令往往要依据和参考《教育报告书》。独立前后,往往是在制订《教育法令》前先成立一个《教育报告书》委员会,如:制订《1957年教育法令》前就先成立以时任教育部长为首的《1956年拉萨教育报告书》委员会。可以说,《教育报告书》是指引教育方向和政策的重要文件。
《1996年教育法令》中,完全没有“华文独中”、“统考”等字眼。当年通过这份法令之前,董总的律师团对相关的《1995年教育法案》详加研究,提呈了一份报告。这份律师团的完整报告收集在《董总50年》一书中。读这份报告,还可以感觉到,在当时,对新法令对华文教育对华文教育的发展的威胁,的确让律师团忧心重重。真的去读了之后,才会感叹今天的董总领导层为什么有那么多的时间和心思去搞没完没了的“內斗”。
《1996年教育法令》的释义部份,把不由政府出资、维持管理的学校为“私立学校”。华文独中不受一分一毫,由董事部维持和管理,当然是属于“私立学校”。决定是“国民学校”,还是“私立学校”,由“政府出资或资助与否”来决定。根本就不关系到读什么课程,还是考什么考试的事。主要分別,是谁出钱,而出钱的人也是持有学校主权和维持及管理学校的人。是“国民学校”的话,就绝对不是“私立学校”,不是“国民学校”,就只可能是“私立学校”,两者绝不可能纠缠在一块。明白这个道理,就知道“私立国中”是华教圈中的“逻辑白痴”想出来的玩意儿。
《教育法令》找不到独中和统考字眼,董总当年的律师团早已经有详尽的说法。简单的逻辑问题,国会立法时制定的教育事务最高法律只字未提独中、统考,试问属于“执法”的教育部长和属下教育部官员,可能白纸黑字发给你一张写清楚独中和考统考的文件吗?尤其是要官老爷白纸黑字写清楚‘用华文为教学媒介’、‘可以只考统考,不考政考’的那种信或批文。当然,叶新田、邹寿汉和他的左派跟班都在说绝对可以,我们只好祝他好运,慢慢等啦,好好发你的春秋大梦啦!其实,也不用等到梦醒,60所独中,找一张有那样的內容的批文出来,保证你马上就可以给给叶、邹的领导加分和加点!的确,关中批文批准的不是一所“独中”,政府怎样可能批准一所《教育法令》中根本不存在的东西呢?
《教育报告书》中,倒是可以找到有独中“影子”的说明。《1979年內阁教育报告书》(又称《马哈迪报告书》)的2.7章,第82条至95.1条讲述的正是“私立学校”(Sekolah Swasta)。只是,它除了释义外,还将私立中学进一步按‘教学媒介’细分。
第85条说明:所有私立学校的初中生考初级学校文凭及高中生考马来西亚教育文凭。
第86条则说明:华文私立学校的学生除了考85条所列的考试外,也考各別学校所举办的考试,包括初中三考试和高中三考试。
附表11B以教学媒介把全国私立中学细分,列出1978年全国私立中学的数目共196所。其中有57所私立中学是采用华语为教学媒介,显然就是指华文独中。
报告书第113页第215.1条建议“所有私立学校必须在所有上学阶段采用教育部的课程标准,直至中五,同时参加国家考试局所办的公共考试。中五过后,私立学校可按照将参加的考试采用其他课程标准,马来西亚考试局属下的考试除外,考试总监可行使权力禁止任何一项考试。唯此禁止权只能在该考试违反或损害国家利益情况下使用”。所以,当谈到“政府可能对禁止统考时”,大可不用像叶、邹二老和他的跟班那样吓到脸青青,除非这些戴着华教领导光环的是要告诉我们:“统考是违反或损害国家利益的”。
按:《1979年內阁教育报告书》目前可能比较难找到,所幸网上可以找到。
这是政府官方文件所能找到关于华社所说的华文独中的唯一比较详尽的记录。对于“华文独中”的说明其实是很清楚及明确的:
46.1 独中属于私立学校;
46.2 私立中学当中,有包括采用华文为教学媒介者;
46.3 全部独中都(跟关丹中华批文的规定一样,)是修国中课程和考政考的,但也各別考校內考试,(没说是统考!);
46.4 私立学校过了中5就可以参加任何其他的考试。
“私立学校”就只是“不是由政府出资或部份资助的学校”。独中就是属于私立学校。有人,包括所谓的华教元老或华教学者,把“关中是私立学校”,视为是犯了天条,必须给予重重打击,就显得是在无理取闹,“乱发烂渣”了。华社所说的独中,就是“以华语为教学媒介的私立学校”。因为还有“英文私立学校”、“马来文私立学校”和“英、巫私立学校”,标示“华文独中”特色的是“教学媒介语”,不在“私立”二字。把用华文为教学媒介的关中,讲成是“私立马来中学”,又是华教元老和领导“乱发烂渣”的不良示范。
考试这一节,《1979年內阁教育报告书》说得很清楚,所有私立学校都考政府主办的公共考试,自然也就是要修国家教育课程。如果一张官员的信函或批文,都有权威性,那么,马哈迪医生担任教育部长时推出的整本报告书,应该就更有权威了,不是吗?马哈迪医生的报告书建议:独中修国家教育课程,只是到中五,即中学第五年,过后第六年起,你要考什么试,就修什么课程。按这个说法,就算你可以找到借口禁止关中考初中统考,请问,你有什么道德依据禁止关中学生在高中三,即中学第六年,报考高中统考?
马哈迪在1979年公布的《內阁教育报告书》是这么说的:学校分为国民和私立两大类,私立下有有一组以中文为教学媒介,显然就是华文独中。报告书进一步说明,这类学校考政府考试以外,也举办自己的內部考试。后人所说的统考为“內部考试“,源于此。所谓“统考是內部考试”,或“內部考试指统考”,只是口口相传,找不到官方文件的书面记录。
第二部:《华教复兴运动》和董教总如何定义独中?
独中在1962-1972年十个年头的发展,由于彼此是各自为政,在课程、教学、考试等方面,都相对混乱。1964年开始,由于政府教育政策的改变,间接把独中推向深渊。那一年,政府把义务教育从6年增至9年,本来用来淘汰大部份小学生的小学升中学会考被取消,小六毕业生,无论优劣,一概直升中学。这对独中的新生来源是个重大的打击,尤其是主要靠收容落第生和超龄生的附设于国民型中学的独中,更是惨淡经营,许多独中最后只好停办。1962年,西马的独中,学生总数达3万4400人,1964年增至3万5500人,自此之后开始连年下降,到1970年只剩1万5900人。仅仅7年之中,独中学生减少了54.4%,减少超过一半。
1972年,正好是华文中学改制后的第十个年头,霹雳州胡万铎、沈亭等华教领导发起《独中复兴运动》,获得热烈的反应,全国掀起轰轰烈烈的复兴华文独中浪潮。全国董总、教总的推动,以及在主要华团领导的支持及配合下,经过慎重探讨、严格的调查分析和精密的策划,拟订新行动方案,以带领全国独中摆脫困境,走向新生。
当年董教总独中工委会推出了《华文独中建议书》。建议书主要倡议:当时处于十字路口的华文独中(前拒绝改制或接受改制而另设独立中学部的华文中学,西马共37所),要摆脫于1964年政府实行小学自动升中学的政策后,大部份独中陷入没有学生来源境及面临关闭的困境。建议书的建议,也明显要把各自为政的独中(西马37所,砂、沙加起来23所)组织起来,团结在董教总的屋檐下,组成“独中大家庭”。
《独中建议书》的主要建议包括:(一)华文独中采取统一办学模式:按照传统华文中学的模式办学,坚持三三制,以华文为行政语及作为主要教学媒介语、在校內着重灌输优良中华文化传统价值;(二)所有独中采取董总行将公布的《独中统一课程纲要》;(三)所有独中报考由《独中工委会属下考事委员会》举办的统一考试。
《独中建议书》获取得所有独中的热烈反应。肩负实际执行工作的《董教总独中工委会》属下各工作小组,在短期内拟订了《统一课程纲要》、《统一考试考纲》及各相关工作方案,同时编纂课本和提供相关教师培训。统一考试的工作相对比较多,从组织出题、组卷、印卷、送卷、报考、监考、收卷、评阅、评分和公布成绩,除确保考试的水平和水平,又要担保试题和试卷的绝对保密,都在1975年准备就绪。当年就举行第一届初中和高中统考。
《独中复兴运动》的一大成就,就把各自为政的独中团结在董教总的屋檐下。当年,董要总拟订能纳入独中大家庭的依据,才能够比较准确地反映独中的“正身”。 记录显示,当时的独中,有考政考的,有办毕业考试的,也有两者兼之的。这种混乱现象,一直维持到1975年统考举办后好多年的时间。
如果以考政考而指责有关独中是“私立国中”或“英文独中”或“马来独中”,恐怕有许多独中要被排挤出大家庭门外。所幸当时董教总领导的眼光开阔,他们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宽容政策,所有37所独中都被纳入大家庭,都被接受报考统考,包括像芙蓉中华和槟城韩江这一类到了那个世纪80年代还是以政考为主的独中,像吉兰丹的中华中学,据陆庭谕说在1975年不敢接收考卷,没有人敢办统考。可是,后来都不曾被拒参加统考。
当局势再度起变化,像芙中和韩江这类以政考为主的独中,也逐渐开始报考统考,最后甚至转变成是以统考为主,这才让报考统考成了独中一个特征。但这却不意味着独中只考统考,相反的,大多数独中都不阻止学生同时参加考政和统考,还有独中把政考课程列为正课,或列为标准化补课。也就是说,一所学校是不是独中,不以考试来定夺。
《独中复兴运动》取得巨大成功,有独中学生人数年年增力为证:西马37所独中的学生人数,从1972年开始,年年增加。1972年的独中生总数为1万8500人,比1970年增加16.4%,10年后的1982年,学生人数达3万6200人,比复兴运动展开那年(1972年)增加越一倍,为95.7%;比起复兴运动之前的1970年,则增加1.28倍。
董教总当年确定一所学校是否是独中,并不是看批文,完全没有今天叶、邹和一群无知者要求去教育部拿一张列明可考统考的闹剧,而是依照《独中建议书》所确立的标准,谁愿意加进来,都欢迎,有什么不足之处,其他独中伸手相助。其中,所有独中的共同特征是:
一、拥有相同的前华文中学的历史身份;
二、按照〈独中建议书〉倡议的模式办学,即;
——采用三三制;
——按传统华文中学办学;
——以华语为主要教学媒介;
三、修读《独中统一课程》及报考《独中统一考试》。
第三部:为关丹中华学校验明正身
综合以上的华教在马来西亚的发展和演变,董教总建立“独中大家庭”的认知,《教育法令》和《教育报告书》的定义,关中倒底是什么中呢?象叶、邹集团所说的“私立国中”、“私立马来中学”、“马来独中”吗?
《1996年教育法令》规定,不管国民学校,还是私立学校,一概都必须“修读国家教育课程”和“考政府公共考试”。可见,“必修国家教育课程和必考政府考试”,并非单只施于关中,其他的独中都受同样的约束。这么一来,因为批文指“关中须修国家教育课程和须考政府考试”,而指“关中是‘假独中’、是‘XX国中”、甚至’伪独中’,其道理何在?《1966年教育法令》的白纸黑字规定,是不是可以把套在关中头上的标签,转移到60所独中头上,群起攻之呢?
综合《1996年教育法令》和《1979年內阁教育报告书》,华文独中的特征是:
——不接受政府资助的学校,即私立中学;
——修国家教育课程和考政府考试;(当然,在执行层面,政府从未“依法行事”);
——以华语为教学媒介。
在董勃总内部,《独中复兴运动》提出的《独中建议书》给“华文独中”提出或所反映出的指导原则为:
——有前华文中学的渊源;
——按华文中学传统办学;
——修《独中统一课程》,考《独中统一考试》。
回到关中的情况,第一点,在华文中学历史渊源这个方面,关中是在1986年,林晃升先生、沈慕羽先生以及全国华教运动的董、教领导共同决定要申办的,一开始即是以复办丹那布爹中华学校、后来由于各种原因,曾改为以吉隆坡中华独中分校的模式申建。完全符合前华文中学历史渊源的条件。
第二点,关中不由政府资助一分一文,经费全数来自民间,主要是华社,也包括友族同胞,(至今为止,似乎只有董总的二老曾疾呼不要捐助关中。),是一所“私立学校”。关中采用华语为教学媒介,就是一所“以华语为教学媒介的私立学校”,依据《1979年內阁教育报告书》,属于跟华社称为华文独中的私立中学同一个组別。
第三点,关中在办学方面是完全依照《独中建议书》的指导原则,其中,关中是坚读《独中统一课程》,就证明是一心一意要准备其学生考《独中统一考试》的。
按照林晃升先生、沈慕羽先生等华教先贤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华教一家精神,关中是一所身份清白的华文独中,不存在什么“妾身未明”的问题。“私立国中”是白痴的称谓、“马来独中”是昏了头出卖了自己,不知所云,董中的课本是马来文写的吗?“假独中”、“伪独中”等等,都是用心不良者设计出来迫害关中,要扼杀关中莘莘学子的不负责任行为。
关中同道在接到批文的那一天开始,就没有其他悬念,一心一意要把关中办成一所“华文独中”,全体关中人都这么想,都是这么做,诚心诚意的朝“建立华文独中的方向进发”。不管从那一个角度,关中都具备了“可以考统考的条件。目前,关中同人,尤其是莘莘学子,就是等着提呈准我关中考统考的申请书。我们不否定关中可能有做到不足的地方,正确的方法是董教总带领全国独中同道去协助关中解决问题,不是学极端左仔那样,把不足转化成为进行迫害的理由。
独中工委会及属下学务委员会,应该依循林连玉先生、林晃升先生、沈慕羽先生、胡万铎先生、郭全强先生等老一辈华教领导的教诲,以“海纳百川、有容乃大”的“华教一家”精神,把关中吸收进入成为新的成员,让关中学子堂堂正正的协统考,壮大独中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