顽抗的大臣和布城的关键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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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国内爆发的雪兰莪州务大臣危机,与之前在砂拉越和吉兰丹所发生的同类事件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而若为了进行比较,有人甚至把3个月前发生在登嘉楼的事件也等同视之。
从技术上而言,中央政府应当无从置喙于州行政首长的任免,然而因宪法结构有所“疏漏”使然,过多的权利和资源都掌握在中央手里,因此让它能介入其中,它不仅能参与干预,甚至还能决定处理、解决危机的方向,况且过去的一些危机也有受中央牵动的。
以1966年的砂拉越政治危机为例,时任首相东姑阿都拉曼示意,当时任首席部长的拿督史蒂芬加隆林甘(Stephen Kalong Ningkan)下台。惟州元首辞退的举动触礁,遭林甘带上法庭,还胜诉了。中央政府因而蒙羞,结果以宣布州紧急状态的方式,夺下了该州政权。
10年后,同样的步调也为前首相敦胡先翁所用,以解决吉兰丹州的僵局。有关宪政危机源于伊斯兰党想让自己的州务大臣拿督纳西尔( Mohamed Nasir)下台,因他不顺从党的指示,反而听取巫统的指示,伊党当时仍在国阵。国阵在丹州颁布紧急状态后,于1978年初的闪电大选中夺下州政权。
联邦因素也出现在巫统国阵2009年在霹雳策动的夺权行动中。吊诡的是,中央机构如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和警察,没有追查受贿和绑架事件,这促使了拿督斯里尼查(Mohamed Nizar Jamaluddin)的民联政府倒台。最终,联邦法院的判决合法化了事件,惟以砂拉越林甘的判决为例,这样的判决应该是不可能出现的。
让人狐疑的,好多人都在猜测,为何民联耗了那么久在处理雪州大臣危机,当然这其中存在很多原因。但重点在于,民联没有执政中央,登嘉楼换大臣事件迅速解决,就是佐证。在一段时间,曾经有一度巫统国阵的州政府属于非法,因其州议席减少至14席,比民联的少1席,皆因拿督斯里阿末沙益( Ahmad Said)和在巫统的两位支持者退党成为独立人士。惟苏丹什么都没做。在宪法里,王宫的职务就是炒掉失去议会大多数支持的政府,无论是在州还是中央的层次。
回忆起更换州务大臣的事,该决定是在由巫统总秘书拿督斯里东姑安南(Tengku Adnan Tengku Mansor)负责主持的会议做出的, 时间为下午6时。来到当晚9时,新任州务大臣拿督阿末拉兹费就已收到苏丹的委任信。
我们不知道阿末沙益是在什么时候遭免职的?他没有自动辞职,当阿末拉兹费成为州的领导人之后,阿末沙益明显的负气走人进而退党。无论如何,都未见苏丹扮演任何角色;他只不过扮演形式上的职务,将委任信交给接任者。
现在,我们看回雪州的情势,民联在中央属于在野党,却在州属当政。尽管在州内掌握三分之二的多数议席,不像巫统国阵在登嘉楼不过是简单多数,惟民联却要挣扎于更换顽抗的州务大臣丹斯里卡立。当民联遭皇宫冷落之时,卡立却非常受落。这证明卡立被允许留在职位上,虽然有主张说他已失去支持。皇宫较为妥当的做法,应当是要求卡立证明他所称的仍获多数支持的事实,且最好是在雪州议会里证明。
不过,这些都没有发生,而民联还在等着,尽管在一个星期以前,公正党主席拿督斯里旺阿兹莎出示了“硬证据”,并指她获得了30位立法议员的支持,比执政所需至少29席多出1席,以显示她才是真正的州务大臣,而卡立是非法的占据职位。
只要宪法阐明,雪州与登州苏丹的权利和角色是一样的,这就如国家元首和州元首于无统治者州属。根据宪法而论,在如此情势下,登州苏丹应当是积极的角色,而雪州苏丹不要如此。不知怎的,所发生的却是颠倒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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